對于液體物質:
主容器必須防漏且容量不得超過 1 升。
二次包裝必須防漏。
如果將多個易碎的主容器放置在一個輔助包裝中,則它們必須單獨包裝或分開,以防止它們之間發(fā)生接觸。
吸收材料必須放在主容器和輔助包裝之間。吸收材料,例如棉絨,必須能夠吸收主容器的全部內容物,以防它們釋放任何液體物質。吸收材料將保護其余內容物免受損害,并保護外包裝的緩沖材料的完整性。
主容器或輔助容器必須能夠承受95kPa 的內部壓力而無泄漏。
外包裝不得超過 4 升。該數量不包括用于保持樣品低溫的冰、干冰或液氮。
對于固體物質:
主容器必須是防泄漏的,并且不得超過外包裝重量限制。
二次包裝必須是防泄漏的。
如果將多個易碎的主容器放置在一個輔助包裝中,則它們必須單獨包裝或分開,以防止它們之間發(fā)生接觸。
除含有身體部位、器官或全身的包裝外,外包裝的重量不得超過 4 公斤。該數量不包括用于保持樣品低溫的冰、干冰或液氮。
如果對運輸過程中主容器中是否可能存在殘留液體有任何疑問,則必須使用適合液體的包裝,包括吸收材料。
UN3373二級包裝和外包裝之間必須附上一份內容明細清單。
外包裝的至少一個表面的最小尺寸必須為 100 mm × 100 mm。
對于運輸,UN3373 標志必須顯示在外包裝的四個外側之一上。標記必須呈菱形,每邊的長度為 50 毫米。

暫無評論,快來搶沙發(fā)吧^_^